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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毕某君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5)冀01执790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5-09-18
案件内容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5)冀01执790号
河北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毕某君:
关于申请执行人河北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毕某君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石裁字[2024]第1170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河北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5年4月10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毕某君以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为由向本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2025年8月6日本院作出(2025)冀01民特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执行人毕某君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16742.1元,现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石裁字[2024]第1170号裁决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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