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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华锋;彭玉满;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3)京0116执恢70号
案由: 其他案由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3-05-31
案件内容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京0116执恢70号
申请执行人彭玉满,住怀柔区。
被执行人赵华锋,怀柔区。
本院依据作出的(2018)京0116执2134号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赵华锋赠与其子赵子贤的位于怀柔区兴杨北街5号院3号楼7层3单元701的房屋。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解除对赵子贤名下的位于怀柔区×××的房屋。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朱洪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 李柏成
书 记 员 习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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