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某某局与某某(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恢复执行通知书
案号:
(2024)津0104执恢3626号
案由:
行政非诉执行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5-03-08
案件内容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津0104执恢3626号
天津市南开区某某局、某某(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南开区某某局与被执行人某某(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2024)津0104行审80号行政裁定书立案标的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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