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田等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3)京0116执302号之一
案由:
其他案由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3-03-01
案件内容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京0116执30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张秋田,男,1987年02月24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怀柔区。
被执行人:刘福波,男,1980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
依据本院作出的(2023)京0116执302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刘福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区×号楼×的房屋。现因(2023)京0116执302号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解除对刘福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区×号楼×的房屋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印强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 马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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