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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李伟娜追偿权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3)京0101执2555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3-05-18
案件内容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京0101执2555号
申请执行人: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50号创新大厦1801室。
法定代表人:廖世宏,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静国,男,该公司诉讼专员。
被执行人:李伟娜,女,1981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北京市朝阳区。
维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李伟娜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日作出的京01**民初1975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申请执行人发出举证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要求其限期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裁定如下:
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李伟娜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赵德江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法官助理 高思聪
书 记 员 夏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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