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库 > 详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黄毅涛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案号: (2023)京0101执1223号
案由: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民事
公开类型: 公开
审理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发布日期: 2023-03-31
案件内容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京0101执1223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
负责人郭少军。
被执行人黄毅涛,男,1966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东城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黄毅涛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京0101诉前调确5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2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人民币17550元及相应利息。
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执行费已交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裁定如下:
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黄毅涛名下财产的查封、冻结
执 行 员 赵德江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法官助理 高思聪
书 记 员 夏凯龙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