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出售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车位基本信息
1.1 本协议项下车位(下称“该车位”)位于: 市 区 项目(期)地下停车场区号。
1.2 该车位性质为标准车位,不配备车辆充电设施。
第二条 权利保证
甲方保证对本协议项下车位享有合法、完整的使用权及转售权,该权利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或经济、民事纠纷。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期限
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原始《车位使用权购买协议》中所载明的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向乙方出示前述原始协议以供核对。
第四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
4.1 双方确认,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 )。
4.2 支付方式如下: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笔款项计人民币 元整(¥ )。
(2)第二笔款项计人民币 元整(¥ )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第五条 手续办理与权利转移
5.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配合乙方至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车位使用权变更备案登记等必要手续。
5.2 甲方承诺,已于本协议签订前结清该车位截至权利转移之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管理费等)。
5.3 自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该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一切权利均转移至乙方。同时,甲方应将从其前手(开发商)处获取的《车位使用权购买协议》原件交付乙方。
第六条 使用与管理
6.1 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该车位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如物业管理费、能耗费等)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使用该车位,须遵守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规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总价款 %(即人民币 元整,¥ )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余损失。
7.2 违约方应自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第八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售人): 乙方(购买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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