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没有判离,分居两年多再次起诉离婚能判离吗?
你好,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但是根据第一次起诉未判离后已分居两年多的情况来看,判离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吴璇 律师
执业
48
2025-08-23
离婚后爸爸不给抚养费,玩消失怎么办?
你好,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可以先联系对方协商,联系不上就凭离婚协议起诉,胜诉后对方还不履行义务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已经明确抚养费事宜的话,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却拒不支付抚养费,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对方的银行存款等财产,也可以扣留、提取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吴璇 律师
执业
87
2025-08-21
男方借钱要女方一起还,女方想离婚,还需要还其他的钱吗?
你好,只要女方没有签字、追认,借款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这些债务就是男方个人的,女方不需要偿还。同意退回三金、彩礼就可以了,婚礼的花销不需要再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符合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吴璇 律师
执业
102
2025-08-21
我二婚老公有一套房子,还有七年的房贷。
你好,该房子他不能直接过户给他女儿。房屋尚有7年按揭未结清,抵押权仍在银行名下,必须先一次性提前还贷或与银行协商“转按揭+更名”,否则房管局不会办理过户。你能否“住到死”取决于是否另行设立居住权。如果离婚协议或他与你、他女儿另行书面约定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居住权登记,你可依法享有居住权直至死亡;如果无上述手续,仅凭口头或协议里一句“可以住”不产生民法典意义上的居住权,他或其女儿可随时要求你搬离。建议你同步与他、他女儿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妥登记,才能确保“住到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368条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吴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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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
2025-08-18
再婚家庭,我儿子21岁了跟他爸爸生活,我婚前有一套房子
你好,男方13岁的女儿无权继承您那套婚前房产。该房产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063条)。该女儿与您未共同生活,也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因此不成立法律上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不过,为了确保将来由你儿子单独继承,你可以:1、立遗嘱,写明该房产由你儿子个人继承,并注明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2、生前将该房产直接过户到儿子名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第1127条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第1133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吴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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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2025-08-18
我爸爸和我妈离婚后和别人再婚了,然后后面我妈先去世了
如果爸爸去世时所立遗嘱合法有效,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子女一般不能继承。不过,如果子女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获得一定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遗嘱无效部分,按法定继承。《民法典》第1141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未保留的,该部分遗嘱无效。
孙桃梅 律师
执业
614
2025-08-15
精选 我和老公再婚,婚前他名下就有一套房子,房子里有他女儿是共有人,这样的情况我能分到房子吗
你好,该套房屋属于你丈夫再婚前的个人财产,且已登记为其与其女儿共有,你并非共有人;离婚时,该房屋整体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你无权要求分房,但如果婚后你们有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过该房贷款,可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主张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条:婚前购房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王子睿 律师
执业
745
2025-08-25
男方癌症晚期,孩子抚养权能判给妈妈吗
你好,孩子抚养权判给你的可能性较大。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你老公患癌症晚期,可能因身体状况差无法正常照顾孩子,也可能因治疗费用导致经济负担重,难以保障孩子生活,这些因素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如果你弟弟经济收入比较好、居住环境良好,且无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因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高。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其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法院也会予以考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岳令捷 律师
执业
949
2025-08-13
我弟弟夫妻两个闹离婚,有一个女儿,两人都想争抚养权
你弟弟争夺抚养权有一定胜算,但具体结果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如果弟媳抚养能力不足,难以给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教育环境,这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如果你弟弟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和关爱,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但如果孩子长期与外祖父母生活,已适应当地生活环境,改变环境可能对孩子成长不利,法院也会综合考虑这一因素。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其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法院也会予以尊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蔡荣凤 律师
执业
668
2025-08-13
精选 结婚男方给了我18.8w彩礼加3w黄金,现在要离婚了怎么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1、你们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且彩礼已用于家庭共同支出,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拒绝男方的要求。2、你曾流产一次,流产对女方身体和精神造成一定伤害,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时,法院也会考虑这种情况。3、黄金属于贵重物品,通常视为彩礼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黄金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建议你与男方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杨建英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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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已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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