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夫妻财产但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可以卖吗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单独售卖吗?来看看具体的解答
分类:房产纠纷 时间:2025-05-131个回答
马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5-13

如果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单方出售:单方擅自出售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有权主张交易无效或追回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去提问
为你推荐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归属权需要根据出资性质、登记主体、出资时间、协议约定四大核心要素综合判定。1、出资性质,如果是赠与,需要明确赠与对象。一般婚内赠与且已办理产权登记的,不可撤销;如果是借款,如果父母出资时明确要求偿还,那么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2、登记主体,如果是在婚前就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如果是部分出资,剩余由夫妻共同还贷,则房产归登记方;如果是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可能认定为对一方的赠与,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无论婚前或婚后出资,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共有原则分割。3、出资时间,父母婚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则是个人财产;父母部分出资,剩余由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父母婚后全额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可能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