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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机关单位拖欠临时工的工资,这样的情况能拿到N吗?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08-231个回答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8-23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解决的。“N”通常指经济补偿,一般单纯拖欠工资不能直接拿到“N”。但如果因机关单位拖欠工资,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主张经济补偿。首先要收集能证明你与机关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拖欠事实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之后可先尝试与机关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拖欠工资。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当机关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依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进一步主张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明确了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依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即“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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