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债务担保如何解除
之前给朋友做了债务担保,后面闹掰了,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可以解除担保吗
分类:债权债务 时间:2025-07-071个回答
周美岑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7-07

    给朋友做债务担保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担保。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若能与债权人协商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可解除担保。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等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即当债务人还清债务,或债权人明确表示放弃担保权利时,担保关系解除。此外,若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担保期限,期限届满后,担保责任也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去提问
为你推荐
朋友欠了我钱不还还找不到人我应该怎么办
遇到朋友借两万五年未还且失联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务必保留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借条要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转账记录需显示金额和时间;聊天记录要能体现借款合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约定还款期届满起算。虽已过去五年,但若期间你有催款行为,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所以要留存催款的证据,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若有朋友身份证信息,可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因对方下落不明,法院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文书,公告期为三十日,期满视为送达。即便对方不出庭,法院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缺席判决。胜诉后,你可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查询其名下财产并依法处置,以实现你的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