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贷款买门铺开饭店,贷款未还清,离婚后贷款是否需要共同偿还?
我老公之前贷款买了一个门铺开饭店,现在钱还没还完,我与他离婚的话,离婚后贷款的钱是我们俩一起还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9-19
共1个回答

你好,如果饭店门铺贷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你们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偿还的债务,离婚后你们需要共同偿还贷款;如果是你丈夫个人债务,饭店经营后的收益并未用于你们共同生活,离婚后,贷款则有你丈夫一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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