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求我离婚后也要照顾她,这合法吗?
婆婆说我和丈夫离婚后,我必须继续照顾她,否则就要我还她之前帮我们带孩子的“辛苦费”,这要求合法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9-10
共1个回答
王子睿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9-10你好,婆婆的这两个要求通常缺乏法律依据。从赡养角度,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并非法定赡养人,离婚后更无此义务。关于“辛苦费”,若带孩子期间,你和丈夫正常承担了孩子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婆婆帮忙带娃多是基于亲情的无偿付出,一般不能索要费用。你可收集支付孩子费用的凭证,与婆婆沟通说明情况;若她仍坚持,可寻求居委会等第三方调解,调解不成,若婆婆起诉,积极应诉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此条款明确了赡养义务主体为子女,不包括儿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反之,若父母正常履行抚养义务,祖辈带娃多为情谊行为,非基于有偿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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