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房产给人担保,还有利息没还,能起诉主贷方吗?
我2014年借房产证跟别人担保贷款,但是现在本金还啦,还有60万的利息没有还,用款人现在没能力还款,主贷方和我都是受害者,我现在这个情况能起诉主贷方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09-24
共1个回答
何元静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9-24你好,通常无法起诉主贷方,但若你已承担担保责任,可起诉用款人(债务人)追偿。
主贷方作为债权人,在贷款到期后向你主张担保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其本身无过错,不构成侵权或违约。你需先明确自身担保责任范围:若担保合同包含利息,主贷方有权要求你偿还60万利息。
流程上,若你尚未代偿利息,可先与主贷方协商延期或分期;若已代偿,需收集代偿凭证(转账记录、还款证明)、担保合同、用款人身份信息等,向用款人住所地法院起诉,主张其偿还你代偿的60万利息。若用款人暂无财产,可申请法院查封其名下资产,待其有履行能力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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