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醉驾血液90.44这样要坐牢吗
我醉驾了,血液检测酒精度90.44,但是没有造成事故,我这种情况会坐牢吗
分类:交通事故 时间:2025-07-111个回答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7-11

    血液中酒精含量90.44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80mg/100ml即为醉驾)。依据《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若您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且无该意见第十条规定的15种从重情形(如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责、无驾驶证驾车、严重超员超速、五年内曾因酒驾被处罚等),可不认为是犯罪,公安机关将不予立案。但要是存在这些从重情节,即便未造成事故,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会处拘役并处罚金,面临坐牢风险。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理: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四)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五)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的;

    (七)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有师生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九)驾驶重型载货汽车的;

    (十)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

    (十一)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十二)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

    (十三)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十四)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十五)其他需要从重处理的情形。


去提问
为你推荐
我能要求按实际误工损失全额赔偿吗?
您好,您完全有权要求肇事方按照您的实际误工损失进行全额赔偿,而非最低工资标准。对方单方面质疑证明的真实性,并不能直接否定您的合法诉求,您需要通过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来稳固您的索赔主张。首先,您已经提供了单位误工证明和工资流水,这构成了证明您误工损失的基础证据链。面对对方的质疑,您可以进一步补充证据以增强证明力,例如: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前连续数月甚至更长时间的银行转账工资流水、单位考勤记录、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可以有效地证明您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以及因事故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其次,在法律上,侵权赔偿的原则是“填平损失”,即您的损失应得到全额弥补。只要您能通过证据证明您的实际工资水平以及因误工实际减少的金额,对方就应按此标准赔偿。如果对方坚持无理抗辩,在诉讼中您可以申请法院向您的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协商不成时,可通过诉讼解决,您提供的完整证据链将是法院支持您诉求的关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