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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开电动车出事故责任谁承担
我弟弟的朋友是还没有满16岁,前段时间开了他妈妈的电动车出去买东西,结果出了事故,撞到了人,我想知道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啊
分类:交通事故 时间:2025-06-171个回答
何宝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6-1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您弟弟朋友未达年龄骑车违反规定。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减轻其侵权责任。若孩子有财产,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所以,此次事故责任大概率由其监护人承担。若事故涉及多方过错,如被撞者也有责任,将按各方过错程度划分赔偿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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