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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挪用公司财产,3个月后归还,能否主张无罪?
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5万元货款挪用于个人消费,3个月后归还,刑事辩护中能否主张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分类:刑事辩护 时间:2025-09-181个回答
吴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9-18

你好,需结合具体情节判断,若满足特定条件可主张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首先收集证据:货款挪用与归还的时间记录,确认是否超过3个月;资金用途的凭证(如消费记录),证明是否用于个人消费;公司是否有关于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佐证员工是否违反规定。辩护中需紧扣罪名要件:若员工挪用资金未超过3个月(本案刚好3个月),或虽超期但未用于营利/非法活动,且已归还未造成损失,可主张不符合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争取不认定为犯罪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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