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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离婚要求孩子抚养权归她还让我每月付高额抚养费,如何维权?
妻子起诉离婚,说我长期不照顾孩子,要求孩子抚养权归她还让我每月付高额抚养费,我能争取抚养权并降低抚养费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9-101个回答
袁满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9-10

你好,你能争取抚养权并尝试降低抚养费。对于抚养权,你可收集自己陪伴孩子的证据,像偶尔带孩子出游的照片、接送记录等,证明有陪伴能力与意愿;还可展示自身经济、居住环境等优势,以及妻子不利于抚养的情况。关于降低抚养费,若你经济状况变差,比如收入减少、负债增加,提供收入证明、债务凭证等,或证明孩子实际需求没那么高,如所在学校费用较低等,与妻子先协商,不成则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依此综合判定抚养权归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该条款为抚养费判定提供依据,你可据此争取合理降低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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