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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丈夫共同工资还房贷,离婚后我能主张分割房子的增值部分吗?
我和丈夫结婚3年,他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直用共同工资还房贷,现在要离婚,我能主张分割房子的增值部分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9-151个回答
程鸿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9-15

你好,你能主张分割房子的增值部分。

流程上,先收集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据,如工资流水、还贷转账记录等,明确共同还贷金额;确定房屋当前市场价值,可通过专业房产评估机构评估或参考同地段类似房屋价格;若能与丈夫协商分割增值部分最好,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分割,法院会依据共同还贷比例及房屋增值情况判定你应得份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表明你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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