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偷了东西又返回并赔钱,能争取从轻处罚吗?
朋友因急需用钱,偷了邻居价值8000元的电动车,事后主动归还并赔偿损失,这种情况在刑事辩护中能争取从轻处罚吗?
分类:刑事辩护
时间:2025-09-18
共1个回答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9-18你好,这种情况在刑事辩护中是有可能争取从轻处罚的。
朋友事后主动归还电动车并赔偿损失,这一行为体现了悔罪态度。刑事辩护律师可从积极退赃、赔偿,降低社会危害性角度,收集好归还、赔偿的相关凭证,如收条、转账记录等作为证据。在庭审中,强调朋友是因一时急需用钱犯错,并非惯犯,主观恶性较小,且主动弥补过错,争取法官在量刑时酌情从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朋友偷电动车后积极退赔,若符合上述情形,存在从轻处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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