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款5万元,借条约定3年内还清,现已逾期1年未还,该如何处理?
朋友因为急用钱借了我5万元,借条上期限是3年内还清,但已经4年了一直不还,该怎么办?
分类:债权债务
时间:2025-09-19
共1个回答

你好,你的朋友已构成违约,你有权要求其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首先,你可以再次尝试与你朋友沟通协商,并且保留好聊天记录,如果协商无果,立即通过EMS发送《催款通知书》,内容包括借款本金、约定利息、逾期利息、还款期限。朋友仍然不还钱的话,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材料包括你的个人信息、相关证据等,并且告知法院你的起诉请求。随后等待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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