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客人吃饭不给钱还威胁我,如何维权?
我干饭店的,客人吃饭欠我800元,还放话威胁我,再找他要钱就弄死我,我该如何维权?
分类:民法 时间:2025-09-241个回答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09-24

你好,可通过“先保安全、再追欠款”的思路维权,两者均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针对威胁行为,立即保存客人的威胁言论(如录音、聊天记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说明对方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请求警方介入警告或依法处理,避免自身安全受侵害。其次,追索800元餐费,收集客人消费的账单记录、欠付餐费的沟通凭证(含威胁言论中的欠款确认内容),若警方调解时可同步要求对方支付餐费;若调解无果,可持证据向法院申请小额诉讼,主张客人支付餐费,流程简便且成本较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客人的威胁行为可依此处理,同时其欠付餐费需承担民事给付责任。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