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邻居1000元二手电动车定金,他突说“不买了”要退,我该退吗?
我卖二手电动车给邻居,收了1000元定金,约定一周后交车付尾款,他却突然说“不想要了”,还让我退定金,我该退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0-16
共1个回答
王子睿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16你好,无需退还定金。你与邻居就二手电动车买卖达成约定,收取的1000元属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邻居无正当理由反悔“不想要了”,构成违约,且未出现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情形,应适用定金罚则。
需固定证据:与邻居的买卖沟通记录(明确定金性质及交车约定)、定金收款凭证、邻居提出毁约的记录。流程上,先明确告知邻居违约后果及定金不予退还的法律依据;若对方争执,可出示证据进一步说明;若对方起诉,积极应诉并提交证据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