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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车先收3万过户后付2万,对方以“车有异响”拒付尾款,能否起诉追讨?
我卖车给他人,约定先付3万元过户后付尾款2万,过户后对方却以“车子有异响”拒付尾款,我能起诉追讨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0-151个回答
杨建英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15

你好,能起诉追讨尾款。双方已明确约定“过户后支付尾款”,现车辆已完成过户,你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应按约定支付2万尾款。若对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车子异响”是过户前就存在、且影响车辆使用的重大质量问题,或双方未约定“无质量问题才付尾款”,其拒付理由不成立,可通过诉讼维权。

需固定证据:书面/电子购车协议(明确付款节点)、3万元收款凭证、车辆过户登记证明、与对方沟通异响问题的记录(如对方无法举证异响成因)。流程上,先与对方协商并留存协商记录;协商无果,向车辆交易地或对方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胜诉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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