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以已验收为由拒绝对方的退货?
我将闲置的钢琴卖给同城买家,当面验货时对方未提异议,收货一周后说钢琴内部零件有损耗要求退货,我以“已验收”为由拒绝,对方起诉我的话我需要担责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1-15
共1个回答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11-15你好,此事需分情况判定,若内部零件损耗属当面难以发现的隐蔽瑕疵,你可能需承担责任;若为外观可见瑕疵或正常使用损耗,则无需担责。当面验收通常仅视为确认外观完好,钢琴内部零件问题需专业检测,买家收货一周后提出未超出合理期限。流程上,先收集验收时的沟通记录、钢琴现状照片,若你明知损耗却隐瞒,需承担退货责任;若确属买家使用后损耗或验收时可发现问题,可抗辩。协商无果应诉时,法院会依瑕疵类型、验收合理性判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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