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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同事代购电脑垫7000,他以“网上便宜”少付500,我可通过法律要回吗?
我帮同事代购笔记本电脑垫付7000元,他收到货后说“网上同款更便宜”,只愿付6500元,剩下的500元我能通过法律要回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0-161个回答
程鸿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16

你好,能通过法律要回剩下的500元。你帮同事代购并垫付费用,双方已形成委托合同关系,你按要求完成代购并交付电脑,同事应足额支付你垫付的款项。其以“网上更便宜”为由少付,无法律依据,除非你俩事先约定按低价结算。

需固定证据:与同事的代购沟通记录(证明委托关系)、电脑购买凭证(如发票、订单截图,显示垫付7000元)、电脑交付记录、同事拒付500元的聊天记录。流程上,先与同事协商,明确法律义务;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提交证据主张支付剩余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规定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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