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超市售卖过期食品,没有处理结果?
我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超市售卖过期食品,提交了购物小票和食品照片,时隔3个月未收到任何处理结果,多次询问仅口头回复“正在办理”,我能起诉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吗?
分类:行政
时间:2025-11-10
共1个回答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11-10你好,此事可解决,你能起诉要求市场监管局履行法定职责。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后,监管局需在法定期限内核查、处理并告知结果,其3个月未答复且仅口头回复“正在办理”,已构成行政不作为。流程上,先收集举报材料、提交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确认其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履职;法院会依据法定处理期限和证据,支持你要求监管局书面答复处理结果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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