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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朋友诈骗的10万块,我真不知情能算犯罪吗?
我收了朋友托转的10万块,后来才知是他诈骗来的,警察说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我真不知情能算犯罪吗?
分类:刑事辩护 时间:2025-11-041个回答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04

你好,此事可解决,若你确实事前不知情,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需以“明知”为前提,你事后才知晓资金性质,缺乏犯罪故意,可通过举证排除犯罪。流程上,先收集证据:与朋友的沟通记录(证明托转时未提及资金来源异常)、你与朋友的日常关系(如无犯罪往来)、托转资金的合理理由(如普通借款、代收款)等。向警方提交证据,说明你事前对资金系诈骗所得不知情;若警方仍立案,可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证据,申请不起诉;若进入庭审,向法院主张缺乏“明知”的主观要件,法院会依证据判定你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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