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品种权人起诉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我经营的种业门店,从供货商处购进一批“金粳818”水稻种子销售,后被品种权人起诉侵权,我不知情且能提供合法进货凭证,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分类:知识产权
时间:2025-11-11
共1个回答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11你好,此事可解决,你大概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需停止销售。你不知情且能提供合法进货凭证,符合植物新品种权侵权中的合法来源抗辩条件,仅需履行停止销售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流程上,先整理供货商信息、购货合同、付款凭证等合法来源证据,以及自身不知情的佐证材料;在诉讼中明确提出合法来源抗辩,同时举证进货渠道合法、价格合理;法院会结合证据认定抗辩是否成立,支持你免除赔偿责任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
对不知道是侵犯品种权的繁殖材料、收获材料实施许诺销售、销售等行为,能够证明有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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