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后对方拒绝停止生产,能起诉维权吗?
我研发的“全自动花盆浇水器”获发明专利,某园艺公司生产的同款产品核心技术与我的专利一致,仅更换了外壳材质,沟通后对方拒绝停止生产,能起诉维权吗?
分类:知识产权
时间:2025-12-05
共1个回答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2-05你好,此事可明确解决,你能起诉维权。你的“全自动花盆浇水器”已获发明专利授权,核心技术受法律保护,对方仅更换外壳材质(属已知常用材料替换),未改变核心技术方案,依据“等同原则”构成专利侵权。流程上,收集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对比报告、沟通记录等证据,先发律师函催告停止侵权,未果后向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停止生产销售、赔偿损失,法院将依法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发明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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