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合作方6万办公用品,对方还2万后“没钱”拒付,能否起诉追讨剩余4万?
我给合作方送了6万元的办公用品,对方写了还款计划却只还2万,之后就以“公司没钱”拒付,我能起诉追讨剩余4万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0-16
共1个回答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16你好,能起诉追讨剩余4万元。你向合作方交付办公用品,对方出具还款计划且已偿还部分款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公司没钱”不能成为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的合法理由,你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需固定证据:送货单、6万元办公用品的交易凭证、对方出具的还款计划、已还2万元的记录、对方拒付剩余款项的沟通记录。流程上,先与合作方协商付款;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提交证据主张支付剩余4万元及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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