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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没公示补偿标准就催签协议,合理吗?
我家房子被划入拆迁区,拆迁办没公示补偿标准就催签协议,说按“内部规定”补,这程序违法能拒绝签字吗?
分类:行政 时间:2025-10-271个回答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10-27

你好,此事可解决,拆迁办未公示补偿标准就催签协议的程序违法,你有权拒绝签字并依法维权。流程上,先收集证据:拆迁区域的相关公告(确认已划入拆迁区)、拆迁办催签协议的记录(如书面通知、沟通录音)、房屋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向拆迁办书面要求公示法定补偿标准及依据;若其拒绝,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或拆迁主管部门投诉,主张程序违法;也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请求确认拆迁办未公示补偿标准的行为违法,待补偿标准依法明确后再协商签约事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拆迁办未公示补偿标准违反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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