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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能要求公司支付这些年的加班费和未休年假工资吗?
我在公司工作4年,一直是“不定时工作制”,但公司没申请过行政许可,还经常让我通宵加班,离职后能要求公司支付这些年的加班费和未休年假工资吗?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11-191个回答
吴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19

你好,此事可解决,你能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假工资。不定时工作制需经行政许可,公司未获批却按此执行,应视为标准工时制,通宵加班需依法支付加班费;工作4年你应享10天/年年休假,未休部分需支付3倍工资报酬。流程上,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加班及未休假证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加班费(延时1.5倍、休息日2倍等)及未休年假工资,仲裁委将依工时制度违法事实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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