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抵押行为无效并要回房子,有戏吗?
我借钱给朋友时,和他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作担保,约定还清欠款就过户回他名下,可我还款时他却把房子又抵押给别人,我能主张该抵押行为无效并要回房子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1-20
共1个回答
王子睿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20你好,此事可部分解决,你不能直接主张抵押行为无效或要回房子,但能要求朋友承担违约责任并就房屋变价款优先受偿。你与朋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实质是“让与担保”,核心是担保借款债务,而非真实买卖房屋。朋友在你还款前将房屋另行抵押,若抵押权人是善意且已登记,抵押行为有效;但朋友违反担保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流程上,收集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还款凭证、抵押登记信息等证据,先与朋友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主张朋友承担违约责任,并就房屋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法院将依担保性质及违约事实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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