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代购家电我垫5800元,他以“网上便宜”拒付800元,能否法律要回?
邻居找我代购家电,我垫付5800元,他收到货后说“网上更便宜”只愿付5000元,剩余800元我能通过法律要回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0-17
共1个回答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10-17你好,能通过法律要回剩余800元。你应邻居要求代购家电并垫付全款,双方形成委托代购关系,邻居接收货物后,以“网上更便宜”拒付足额款项无合法依据,属于违约。
需固定证据:代购时的沟通记录(证明邻居委托代购)、家电购买凭证(如发票、订单截图,显示垫付5800元)、邻居接收货物的证据、对方拒付800元的聊天或通话记录。流程上,先与邻居协商,明确其付款义务;协商无果,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主张其支付剩余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