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专利证书和产品对比证据,能要求其停止生产销售吗?
我申请的“便携式折叠露营椅”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市场上出现一款功能、结构完全相同的产品,生产商辩称是“通用技术”,我有专利证书和产品对比证据,能要求其停止生产销售吗?
分类:知识产权
时间:2025-12-04
共1个回答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2-04你好,此事可明确解决,你能要求生产商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你的“便携式折叠露营椅”已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依法享有独占实施权,对方产品功能、结构完全相同,已落入专利保护范围,“通用技术”抗辩需满足技术公开于专利申请日前等法定条件,并非轻易成立。流程上,收集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实物及对比报告等证据,先发律师函催告停止侵权,未果后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停止生产销售,法院将依法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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