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1年合同工作7个月被无理由辞退,公司赔半月工资,我主张1个月赔偿是否合理?
与公司签1年劳动合同,工作7个月后公司无理由辞退,只愿付半个月工资作补偿,我觉得应赔1个月,该主张是否合理?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10-14
共1个回答
程鸿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14你好,该主张合理,且你可主张更高赔偿。公司无理由辞退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非合法解除下的经济补偿。你工作7个月,按“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的标准,经济补偿应为1个月工资,而违法解除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即2个月工资),公司仅付半个月明显不足。
需固定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辞退通知等证据。先与公司协商,明确违法事实并主张2个月工资赔偿;协商无果,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足额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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