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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商标申请时间晚于我,能申请复审并保住商标专用权吗?
我注册的图文设计类商标即将到期,申请续展时被商标局以“与他人商标近似”驳回,但对方商标申请时间晚于我,且行业类别不同,能申请复审并保住商标专用权吗?
分类:知识产权 时间:2025-12-041个回答
左右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2-04

你好,此事可明确解决,你能申请复审并大概率保住商标专用权。你方商标申请在先且行业类别不同,符合“申请在先原则”,商标局以“近似”驳回缺乏充分依据,不同类别且无混淆风险的商标近似不构成驳回正当理由。流程上,自收到驳回通知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附上商标注册证、对方商标申请时间佐证、类别差异说明等证据,陈述在先权利及无混淆可能性,法院将依法支持合法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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