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分到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吗?
丈夫婚前首付买房,婚后我俩一起还贷5年,房子涨了100万,现在离婚,我能分到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11-05
共1个回答
袁满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05你好,此事可解决,你能分到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房子虽为丈夫婚前首付购买(属其个人婚前财产),但婚后 5 年共同还贷的款项及该部分款项对应的房屋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流程上,先收集结婚证、银行还贷记录(证明共同还贷)、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评估报告(确定增值金额);先与丈夫协商,按共同还贷比例及对应增值计算补偿款;协商无果可起诉,向法院提交证据,法院会判决丈夫向你支付共同还贷金额的一半及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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