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凭转账备注的“利息”记录主张支付利息吗?
我因生意周转借10万元,口头约定月息2分但未写进借条,还款时对方否认利息约定,我能凭转账备注的“利息”记录主张支付利息吗?
分类:债权债务
时间:2025-11-07
共1个回答
岳令捷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07你好,此事可解决,能否主张利息需结合双方主体身份及证据充分性判断,仅转账备注“利息”不足以单独认定,需补充其他证据。若双方均为自然人,口头约定利息未写进借条属约定不明,需结合备注、聊天记录等佐证;若一方为非自然人,可按交易习惯等综合认定。流程上,收集转账备注、与对方沟通利息的记录(如聊天、通话录音),确认月息2分未超合同成立时LPR四倍;与对方协商,协商无果起诉,法院会结合证据链判断是否支持利息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三款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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