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以“只提供停车位”为由拒担责,我能要求物业赔偿吗?
我把车辆停在小区收费停车位,取车时发现车身被刮擦,查看监控是外来车辆所为但无法锁定肇事者,物业以“只提供停车位”为由拒担责,我能要求物业赔偿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1-20
共1个回答
王爽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20你好,此事可解决,你能要求物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物业以“只提供停车位”拒担责不成立。你支付停车费后,物业与你形成物业服务关系,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虽无法锁定肇事者,但需看物业是否尽到合理管理义务,如监控是否正常、是否有巡逻等,若存在疏漏即需担责。流程上,收集停车缴费凭证、车辆刮擦照片、监控情况说明等证据,先与物业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主张物业在过错范围内赔偿,法院将依其义务履行情况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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