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小工厂1.8万原材料,对方还6000元拒付余款,能否追讨剩余1.2万?
我给小工厂送1.8万元原材料,对方写了还款计划却只还6000元,之后以“订单减少”拒付,我能追讨剩余1.2万元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0-17
共1个回答
王子睿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17你好,能追讨剩余1.2万元。你向小工厂供应原材料,对方接收货物后出具还款计划,双方已形成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小工厂以“订单减少”拒付余款,既无合同约定依据,也不符合法定免责情形,其未按还款计划足额履行义务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需固定证据:一是交易凭证,包括原材料送货单(需有工厂签字或盖章确认收货)、对应的出库单或物流记录;二是债权凭证,即还款计划原件(需明确欠款金额、还款时间、工厂签章或负责人签字);三是履行证据,如已收到6000元还款的转账记录、收据;四是违约证据,如与工厂沟通还款时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需体现工厂以“订单减少”为由拒绝付款的内容)。
流程上,第一步可先向小工厂发送书面催款函(需注明欠款金额、剩余未还金额、要求还款的期限及逾期后果),通过快递邮寄并保留邮寄凭证,若工厂签收后仍不还款,可启动法律程序;第二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一般为小工厂住所地法院,或双方在交易中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如送货地),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清单及相关证据复印件,主张小工厂支付剩余1.2万元欠款,并可按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主张自还款计划约定的逾期之日起计算的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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