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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要求其履行发放职责并赔偿损失吗?
我为母亲申请抚恤金,提交了完整的亲属证明和死亡材料,民政部门以“材料存疑”为由拒绝发放且不书面答复,我能要求其履行发放职责并赔偿损失吗?
分类:行政 时间:2025-12-011个回答
王爽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2-01

你好,此事可明确解决,你能要求民政部门履行发放抚恤金的法定职责,并可一并主张赔偿损失。你提交了完整材料,民政部门以“材料存疑”拒绝却不书面答复,既无事实依据也违反法定程序,属行政不作为。流程上,收集材料提交凭证、沟通记录、损失证明等证据,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民政部门履职并赔偿,法院将依法支持你的合法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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