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付5万装修新房(约3月完),超1月完工拒赔,能否要赔偿?
我给装修公司付5万元装修新房,约定3个月完工,结果4个月才装完,还说“材料缺货”不赔违约金,我能要赔偿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0-16
共1个回答
陈楠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16你好,能要求赔偿。你与装修公司明确约定3个月完工,其逾期1个月才竣工,已构成违约。“材料缺货”并非不可抗力或法定免责事由,不能成为拒赔借口,你可依法主张违约责任。
需固定证据:装修合同(明确工期)、5万元付款凭证、沟通记录(证明逾期及对方拒赔)。流程上,先依据合同与装修公司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或住建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提交证据主张违约金或实际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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