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妻子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我婚后父母全款给我买了一套房,登记在我和妻子名下,当时没写赠与协议,现在妻子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一半房产,这套房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的个人财产?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10-28
共1个回答
陈楠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28你好,此事可解决,这套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妻子主张分割一半未必能得到支持。流程上,先收集证据:父母全款出资的凭证(如银行流水、购房发票)、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婚姻存续期间家庭贡献证明(如子女抚养、家务付出记录)。先协商分割,若达不成一致可起诉,法院会考虑你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将房屋判归你所有,再结合婚姻时长、双方贡献等因素,酌定你向妻子支付 20%-40% 的房产折价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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