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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时被迫约定“自愿不缴社保”,工作3年后因社保问题辞职,能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11-181个回答
程鸿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18

你好,此事可解决,你能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自愿不缴社保”的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属违法行为。你以社保问题辞职符合“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可主张相应权益。流程上,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未缴纳记录、能证明“被迫约定”的证据(如沟通记录),先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再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3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将依法律规定支持合理诉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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