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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邻居买家电垫5000元,他以“买贵了”少付500,可要回这500吗?
我帮邻居代购家电垫付5000元,邻居收到货后说“买贵了”只愿付4500元,剩下500元我能要回来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10-151个回答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15

你好,能要回剩下的500元。你与邻居构成代购关系,你按约定垫付全额货款,邻居收货后以“买贵了”拒付部分费用无法律依据,需按你实际垫付的5000元支付款项。

需固定证据:代购时的沟通记录(证明委托代购及无价格异议约定)、家电购买凭证(如发票、订单,佐证垫付5000元)、邻居收货确认记录。流程上,先出示证据与邻居协商,说明应全额支付;协商无果,可请求社区或居委会调解;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提交证据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注:虽为无偿代购,但委托人应偿还受托人垫付的必要费用,此条款可参照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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