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拒绝沟通,能起诉主张著作权并要求分配影视收益吗?
我创作的网络小说被影视公司擅自改编成短剧,剧中核心情节、人物设定与原著高度一致,对方未支付任何报酬且拒绝沟通,能起诉主张著作权并要求分配影视收益吗?
分类:知识产权
时间:2025-12-04
共1个回答
岳令捷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2-04你好,此事可明确解决,你能起诉主张著作权并要求分配影视收益。你的网络小说受著作权法保护,影视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改编,核心情节与人物设定高度一致,已侵犯改编权与摄制权,拒绝沟通不影响维权。流程上,收集小说创作底稿、发布记录、短剧与原著对比证据、对方收益佐证等,向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侵权并按对方获利或法定标准分配收益,法院将依法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项
著作权人享有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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