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公司突然让我调去千里之外的分公司,我不愿去
我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里写着“工作地点为全国”,现在公司突然让我调去千里之外的分公司,我不愿去,公司说我不服从安排要辞退我,这合法吗?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11-191个回答
袁满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19

你好,此事可明确,公司的调岗及辞退行为不合法,你有权拒绝调岗,若被辞退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工作地点为全国”的约定过于宽泛,司法实践中通常视为约定不明,应以你实际工作地作为履行地。调往千里之外的分公司大幅增加你的通勤成本与生活影响,且公司未协商或提供弥补措施,属不合理变更。流程上,收集劳动合同、实际工作地证据、调岗通知等,书面拒绝调岗;若被辞退,立即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辞退违法并索赔,仲裁委将依合理性原则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