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登记在我名下,离婚后丈夫能分这套房吗?
我爸婚后给我买房,每次转房贷都备注“只赠我一人”,登记在我名下,现在离婚,丈夫能分这套房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11-05
共1个回答
何元静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05你好,此事可解决,丈夫不能分这套房,该房产属你的个人财产。你父亲婚后转账还房贷时均备注 “只赠你一人”,明确了赠与对象仅为你,且房产登记在你名下,符合 “赠与一方” 的法定情形,即便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也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流程上,先收集父亲的转账记录(含备注信息)、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与赠与指向;先与丈夫沟通明确财产性质,若其主张分割,可向法院起诉,提交证据证明赠与的个人属性,法院会认定房产归你所有,驳回丈夫的分割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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